厦门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厦门大学

[切换城市]
厦门站> 厦门教育> 厦门大学>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英文名:xiamen city university 所在地:厦门 院校代码:13973 类型:综合类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招考专业及代码2020-02-13
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面向高中类630201金融管理面向高中类540301建筑工程技术面向高中类540504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面向高中类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面向高中类6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面向高中类610116光电技术应用面向高中类560103数控技术面向高中类640105酒店管理面向高中类640101旅游管理面向高中类640301会展策划与管理面向高中类6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面向高中类670202商务英语面向高中类670102K学前教育面向高中类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面向高中类610301通信技术美术类650101艺术设计美术类65010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财经类630201金融管理财经类630801电子商务财经类630501国际贸易实务财经类630701市场营销财经类630903物流管理电子类6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类610213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类610207动漫制作技术制造类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制造类56020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旅游类640101旅游管理医药卫生类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教育类670101K早期教育教育类670301文秘教育类670205商务日语详情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高职招考常规录取投档分数统计表2020-02-13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高职招考常规录取投档分数统计表类别专业计划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面向高中生类金融管理50478531496.7建筑工程技术45460509477.2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45431509446.1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5452548477.7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5456508475.9光电技术应用45414477431.9数控技术45407534434.5酒店管理50440509460旅游管理50449501467.8会展策划与管理42463528481.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45487527502.3商务英语80484538501.7学前教育50493535503.6老年服务与管理40340497381.8通信技术45446505460.2面向中职生-美术类艺术设计40426507444.9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0434464449.8面向中职生-财经类金融管理50511552523.1国际贸易实务50491562511.2电子商务50481537499.2物流管理50468525487市场营销40478515491.3面向中职生-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5485525506.4面向中职生-计算机类云计算技术与应用45495563517.3动漫制作技术40465544486.2面向中职生-制造类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4540148143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0372470411.1面向中职生-旅游类旅游管理50511563526.2面向中职生-医药卫生类老年服务与管理40306434349.7面向中职生-教育类早期教育50481508492.4商务日语80426505446文秘50457500470.8详情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2020-06-02
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第三条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厦门市政府相继整合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和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四校资源,于2005年5月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也是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座落于“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的厦门主城区,依山傍海,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学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坚持为福建省和厦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有职业尊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厦门自贸区建设,开设的36个高职专业紧密对接厦门八大千亿产业链和十个支柱产业,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建设的高度契合,已形成智能制造、旅游会展、电子信息云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4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协同创新基地1个。学校实施“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的多样化教学改革,采用工学结合、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注重将学生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职业精神培育融为一体,以中华技能大师、杰出校友“盖军衔精神”为引领,实施“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99.19%,专业对口率96.14%,省内就业93.78%,厦门就业76.20%,用人单位满意度98.26%,已成为地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第六条 招生监察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七条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部分专业有以下身体条件要求: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净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学前教育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2020年我校所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以下所说的“文化课成绩”均含照顾政策加分)。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第十一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下一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第十二条 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联系电话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准)。第五章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第十三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新生入学相关材料将在录取结束后寄出。第六章 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组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2-5955316,5909029,申诉和举报电子邮箱:jijian@xmcu.cn)。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第十五条 2020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非闽台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住宿生每学年缴纳650元(包含住宿费600元和空调使用费50元;宿舍每间7-8人,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热水器、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学生中途退学的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奖学、助学政策及优才支撑计划1.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非厦门户籍学生来厦报到路费补助) ,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助学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 2.学校实施“优才支撑计划”,每年遴选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境内外高水平院校不少于一学期的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拓宽国际化视野。第八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十七条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新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间相同。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提前向我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未请假且逾期两周(含)以上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第十九条 学校实施“晨点晨练”活动课程化,将学生参加“晨点晨练”活动列入体育课程考查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晨点晨练”活动,自觉养成遵纪守时的学习生活习惯,磨练意志、增强体质。该活动是学校践行“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理念和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载体。第二十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接受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通讯方式1.招生咨询:0592-5955343,5955344 传真:0592-59553422.招生网址:http://zsb.xmcu.edu.cn/3.电子邮件:zsb@xmcu.cn4.官方微信:xmcszyxy 5.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4月详情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20-06-02
院校代码:4038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备注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30201金融管理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540301建筑工程技术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54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6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10119物联网应用技术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10116光电技术应用4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560103数控技术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7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10213云计算技术与应用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40105酒店管理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40101旅游管理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40301会展策划与管理25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40身体要求详见章程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70202商务英语4016面向普通高中生类670102K学前教育5093美术与设计类650101艺术设计4093美术与设计类65010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4193美术与设计类610207动漫制作技术8088财经管理类630201金融管理5089商贸管理类630801电子商务4989商贸管理类630501国际贸易实务4989商贸管理类630701市场营销4990物流管理类630903物流管理3906电子类6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485计算机类610213云计算技术与应用3481汽车类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7304制造类60040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4104制造类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4191旅游服务类640101旅游管理5391旅游服务类640105酒店管理5391旅游服务类600405空中乘务40身体要求详见章程86医药卫生类690301老年服务与管理4697教育类670101K早期教育5097教育类670205商务日语80详情
福建高校宣讲会在线报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0-07-14
亲爱的家长:福建高校宣讲会是中国教育在线组织的全年系列公益活动,我们将定期邀请高校招办老师开展直播活动,为家长解读高校政策、答疑解惑。参与活动方式:请在线报名,并加入qq群。Q Q 群:福建高考咨询家长交流群 1077079798在线报名:http://sko7o6b1unznw339.mikecrm.com/EgPTbQu为了能充分了解您的孩子的基本情况,以便我们更有针对性地为您的孩子提供指导和服务,请您抽出时间填写。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详情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2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一步提高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第三条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厦门市政府相继整合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和厦门市城市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四校资源,于2005年5月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也是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座落于“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的厦门主城区,依山傍海,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学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坚持为福建省和厦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有职业尊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厦门自贸区建设,开设的36个高职专业紧密对接厦门八大千亿产业链和十个支柱产业,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建设的高度契合,已形成智能制造、旅游会展、电子信息云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4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协同创新基地1个。学校实施“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的多样化教学改革,采用工学结合、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注重将学生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职业精神培育融为一体,以中华技能大师、杰出校友“盖军衔精神”为引领,实施“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99.19%,专业对口率96.14%,省内就业93.78%,厦门就业76.20%,用人单位满意度98.26%,已成为地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监察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八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本校招生网站(http://zsb.xmc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九条 202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面向福建省招生,部分专业拟面向浙江、江西、广东、山东、甘肃、山西、安徽、河南、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新疆、西藏、四川、重庆、辽宁、湖北、宁夏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有关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条 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以外,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的原则。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整。第十四条 录取方法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下一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第十五条 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联系电话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准)。第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1.按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出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2.按非综合分出档的省份,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计算公式得出的综合分(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1)美术类各专业: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x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高考文化总分÷省级专业统考总分)x60%。(2)表演类各专业: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x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高考文化总分÷省级专业统考总分)x70%。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净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无色盲、色弱,女生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男生裸视e字表4.8以上(或治疗后达标);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净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学前教育及早期教育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第十八条 2020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标准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50元(7-8人间,含空调使用费50元),学生宿舍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洗浴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奖学、助学政策及优才支撑计划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录取到学校就读的普通高考高分考生或有免试入学资格的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3号)。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路费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助学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6号)3.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服务,并为从事校内勤工岗位工作的学生提供勤工补助,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厦城院学[2018]7号)4.学校实施“优才支撑计划”,每年遴选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境)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学期的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拓宽国际化视野。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厦城院学[2015]15号)第六章 纪律检查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5909027,5955316)和电子信箱(jijian@xmcu.cn),负责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上网进行预报到注册,并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并附相应证明,向被录取的系部请假,报教务处审批,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施“晨点晨练”活动课程化,将学生参加“晨点晨练”活动列入体育课程考查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晨点晨练”活动,自觉养成遵纪守时的学习生活习惯,磨练意志、增强体质。该活动是学校践行“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理念和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载体。第二十六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咨询通讯方式1.招生咨询:0592-5955343,5955344(日常办公) 传真:0592-59553152.招生网址:http://zsb.xmcu.edu.cn3.电子邮件:zsb@xmcu.cn4.官方微信:xmcszyxy5.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若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20年6月 详情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7-06-05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一步提高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第三条 学校主动适应厦门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现代化发展要求,秉持“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提供坚实支撑,努力为产业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就业能力强和发展后劲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就业监测网和第三方权威数据机构新锦成公司的调查显示,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8.62%,专业对口率88.6%,在福建省就业的占95.27%,在厦门市就业的达到84.71%,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为97.43%。2015年,我校以优异成绩通过福建省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评价学校“办学理念新颖、办学特色鲜明、校园环境优美”;入选2015年“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是福建省深受考生欢迎的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坐落在厦门岛内最高峰——云顶岩山下,比邻最美马拉松赛道环岛路、“中国98投洽会”永久会址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背靠青山前眺大海,学习生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作为厦门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公办高职院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积极实施“校企合作、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为厦门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职业人才,支撑厦门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学校现有电子信息、财经商贸、装备制造、交通运输、旅游、文化艺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9大类38个专业。    学校十分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与岗位需求的对接,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进行校企合作课程开发与实施,引入行业精英团队充实师资力量,将企业研发中心融入学校实训中心,把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融入课程考核,培养学生可迁移的技能。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监察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八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fjedu.gov.cn)、本校招生网站(http://www.xmcu.cn/zs)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九条 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条 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及下辖各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第十一条 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以外,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的原则。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第十四条 在各省(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整。第十五条 录取方法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下一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第十六条 录取期间,有关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联系电话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准)。第十七条 报考艺术类的福建省考生必须参加福建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从专业考试成绩(指考生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的成绩,下同)达到省专业统考专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专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美术类按考生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考生文考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音乐类按考生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考生文考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净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无色盲、色弱,女生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男生裸视e字表4.8以上(或治疗后达标);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教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学前教育及早期教育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第十九条 2017年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标准 根据厦价服[2013]35号文件规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50元(七人间,含空调使用费50元),学生宿舍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洗浴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第二十条  奖学、助学政策及优才支撑计划1.奖学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面向三年级学生;全额奖学金:文理科类高考原始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当年本一线和本二线平均分及以上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可获6000元的奖励金额(第二、三学年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资格审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每学年对于当学年学习、综合测评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学院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2%;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15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奖励800元,占班级学生数的12%。;单项奖学金:在评选年度内,学生在学习、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且获得校级及以上单项表彰的,可参评单项奖励项目,共设学术及科研成果奖、精神文明奖、技能优秀奖、特色风采奖、特殊贡献奖五大类;校企合作奖学项目:适用于相关校企合作专业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其中“盖军衔”奖学金每学年每个项目可获奖励4000元。2.助学规定(1)国家级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每学年10月份评定,按月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型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奖金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评定人数约占学校学生数的3%。 (2)校级资助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学费补助: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学费补助,一档按实际申请人数而定,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二档占学生总数5%,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三档占学生总数10%,每生每年补助500元。突发性困难补助:学生个人或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突发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10000元的资助。勤工助学: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校内勤工岗可依照标准获得勤工补助金,详细标准可以咨询学生会勤工中心。(3)社会资助我校可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相关社会机构申请资助,其中,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设立的“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其资助的对象为全国高校统招入学的在校新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时间为3年。3.优才支撑计划学校实施“优才支撑计划”,每年遴选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境内外高水平院校不少于一学期的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拓宽国际化视野。第六章 纪律检查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5909027,5955316)和电子信箱(jijian@xmcu.cn),负责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上网进行预报到注册,并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并附相应证明,向被录取的系部请假,报教务处审批,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第二十六条 为培养学生健康、担当、坚毅的职业素养和敬业、勤业、精业的职业精神,学校推行晨点晨练课程化建设活动,将晨点晨练活动与体育教学相融合,是学校践行“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和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载体。第二十七条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接受与专业相应的技能培训与考核,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咨询通讯方式1.招生咨询:0592-5955343,5955344(日常办公) 传真:0592-59553422.招生网址:http://www.xmcu.cn/zs3.电子邮件:zsb@xmcu.cn4.官方微博:weibo.com/xmcuzsb5.官方微信:xmcuzsb6.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若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7年4月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9%u0032-%u0035%u0039%u0035%u0035%u0033%u0034%u0033/%u0035%u0039%u0035%u0035%u0033%u0034%u0034
相关推荐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包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宁波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