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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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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英文名:Xiamen University 简称:“厦大”,“XMU” 所在地:厦门 院校代码:10384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985工程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111计划2011计划
  • 厦门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含台港澳侨)2020-01-07
厦门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含台港澳侨)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艺术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104名,其中教授27名,副教授31名。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学院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2006年开始招收艺术管理方向本科生;2008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获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4年获批音乐表演理论、造型艺术研究博士招生。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海外招收外国留学生和台、港、澳、侨学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030名,在校硕士生284名,在校博士生3名。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一流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培养具有良好理论素养、扎实专业能力和锐意出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坚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构建交叉融合特色学科,注重美育与实践,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朝着一流艺术学科迈进!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招收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艺术类学生。一、招生计划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设计系 2019年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其中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编制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类)安排分省分专业(类)计划,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1.音乐系(140人)(1)音乐表演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80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键盘方向:钢琴12人,手风琴2人,双排键电子琴2人。管弦乐方向: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2人,长笛2人,单簧管2人,双簧管1人,大管2人,小号2人,大号1人,圆号2人,长号(含低音长号)2人,竖琴2人,打击乐1人。声乐方向:13人。民乐方向:二胡2人,笛子2人,琵琶4人,扬琴2人,古筝4人,埙(含陶笛)2人,笙1人,唢呐1人。(2)音乐学专业(不用校考):5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省份河北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招生计划222622121省份广西重庆贵州宁夏四川江苏浙江-招生计划2122122-(3)舞蹈表演专业(不用校考):1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省份福建河北湖南辽宁海南四川黑龙江浙江招生计划311111112.美术系(65人)(1)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不用校考):5人(只面向福建省招生)。(2)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不用校考):6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招生计划3231112272省份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浙江招生计划2212321323.设计系(75人)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不用校考):75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苏浙江招生计划222211432省份福建江西山东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招生计划2224132232省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招生计划2322222--注: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编制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类)安排分省分专业(类)计划。②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分文、理科的省份,分省计划均为艺术文计划(福建省除外)。③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我校将结合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④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二、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三、专业考试(一)专业省统考2019年我校招收的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二)专业校考1. 校考对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4个方向)各项目的考生。其中,键盘、管弦乐、民乐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乐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其校考成绩均视为无效。2.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和专业校考指定范围的考生,请于2019年2月14日-2月25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缴纳报考费,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项目(乐器),不得兼报。3. 上传及寄送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表演视频文件上传至我校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并将该表演视频文件拷入U盘,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1)上传文件考生须于2019年2月27日18:00前将上述视频文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大小限制为1G,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提示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向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一个文件,上传文件格式限制为zip或rar压缩文件,考生上传视频前应事先自行将表演视频文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之后再上传。压缩包内的文件名不得体现考生个人信息,仅限以考生所报考的考试方向与序号来命名文件(如:钢琴01、扬琴02等)。考生只允许上传一次文件,上传成功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上传渠道。逾期上传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报名。(2)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9年2月28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考试中心,邮编:361005,收件人:艺术类校考负责人,联系电话:0592-2184166。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和安排考试;所有材料均不退还。寄送材料含:①《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如无法按时提供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报名表,请于现场确认时补交;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③U盘一份,内容为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视频文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提示信息),U盘须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U盘内存储内容标题(文件名)为考生考试方向,例如钢琴01(标题上不得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等信息)。4. 初试:我校将组织专业评委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内容进行初试评判,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将于2019年3月12日晚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总分,考生参加复试的成绩作为专业校考成绩和录取依据。考生上传及寄送的视频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5. 复试现场确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 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11:0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有关材料。6. 复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下午-17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详见现场确认时发布的公告,我校将视报考情况适当调整考试时间)。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7. 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见附件2。8. 报考费: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考费一经缴交,无论是否寄送报考材料和参加考试,概不退还;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9.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各项目(乐器)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招生项目专业校考合格线,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之比原则上不超过4:1。专业校考成绩和上线考生专业合格证可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看、下载,我校不再另行寄发。四、 文化考试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五、 志愿填报1.报考我校美术系和设计系招生专业的考生,如我校2019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招生计划,需要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其中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方可填报。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时安排美术系和设计系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可以兼报。2.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3. 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四个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70%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关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4. 考生可以根据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学专业的计划安排和自身获得我校音乐表演校考合格情况,考虑是否兼报。六、 录取规则1.音乐学专业、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2.舞蹈表演专业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2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80%。3. 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我校的艺术教育本科专业是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的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 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70%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关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考生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校考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注:①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②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在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合格出档考生中,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③艺术类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④音乐表演按照各项目(乐器)公布的计划确定录取名单。福建等省份实施“一档多投”,可能存在录取后生源流失。对福建等省份实施“一档多投”录取后生源流失,以致未完成我校公布招生计划的项目(乐器),我校不再录取其他校考合格生源。⑤部分音乐表演项目(乐器)如无合格生源或生源不足,取消(或减少)本年度该项目(乐器)的招生,收回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在高考录取时统筹使用。⑥按设计学类招收的2019级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学校和艺术学院有关专业(方向)分流的规定进行专业(方向)分流。⑦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七、 台港澳侨学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要求和录取规则1. 我校2019年艺术类面向台港澳侨招生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2. 拟报考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须按上述内地考生的报考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寄送材料,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乐器)专业校考合格线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3. 拟报考厦门大学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的台港澳侨学生,须于2019年2月18日至3月3日通过厦门大学台港澳侨本科生报名系统(点击此处)进行报名,我校将于2019年3月份在厦门大学另行组织专业校考并根据校考实际情况划定合格线。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者方可报考我校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4. 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举办的港澳台侨联考。5. 录取规则:在联招办投档我校且获得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资格的台港澳侨艺术类出档考生中,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八、 学 费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人民币。九、 监 督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十、 入学与复查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十一、 附则1.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2.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美术专业和舞蹈专业,不包括其它艺术类专业。3.在音乐表演专业录取中,对于本二线分为A、B线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线A线的70%作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期间,个别省份尚未划定本二线,我校采用本一线的55%作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4.我校将在专业校考结束后及时在网上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线,并及时公示校考合格名单。具体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考生可留意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十二、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网址:http://zs.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网址:http://kszx.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pdf 厦门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pdf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2019年1月 详情
福建高校宣讲会在线报名-厦门大学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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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01-2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专业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专业及计划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情况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总规模12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填报专业有先后顺序),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专业(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只招科类为理科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历史学、哲学)可招收科类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有关专业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1.7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2.对于达到我校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理科按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高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达到我校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学校考核  7月28日至29日举行学校考核(含学科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  1.学科专业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含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面试将依据考生的现场考核表现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2.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对于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者,体测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但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者,其参加笔试和面试成绩视为无效。  3.考核成绩折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学校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均为50%。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学校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综合考核总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专业入围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理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优先比较考生学校考核成绩,对于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高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学校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追求卓越、志存高远、学术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德才兼顾的学生选拔机制  坚持“德才兼顾、严进严出”的原则,建立“两条路径、多次选拔、动态进出”的选拔机制,从高考生、在校优秀学生中选拔人才。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阶段性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学科、年级特点制定评价标准,多维度综合考查,实现学生动态进出,适时分流不适应强基计划学习的学生。  (二)协同育人的全程导师制度  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专家学者主持计划实施,担任导师,为学生授课、指导科创项目、开设讲座等。建立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协同育人机制,打造师生学习、文化、生活共同体,促进文理渗透、知识融合、思想碰撞。  (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  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支持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的学生提前一年毕业。建立本硕博衔接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提升课程挑战度,实施小班化教学,促进专通结合、交叉融合。建立循序渐进的科研训练体系,推进优质科研教学资源向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鼓励学生参加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会议等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四)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  实施灵活的课程替代、免修、免听、缓修、学分认定等制度,在境外交流、奖学金、推免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先考虑。鼓励学生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本科期间修完规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学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等,可获得荣誉学员证书。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今年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我校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xmu.edu.cn  电子邮箱:zs@xmu.edu.cn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kszx.xmu.edu.cn  电子邮箱:kszx@xmu.edu.cn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联系电话:0592-2180299。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情
厦门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结果及考核安排的通知2021-01-20
一、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查询本人入围结果。根据《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同分考生按简章公布的排序原则进行排序。入围标准详见附表。二、我校学科专业考核前有关通知与动态信息将通过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相关学院网站发布,请入围考生密切跟踪关注,及时响应、配合,以免贻误产生对个人不利的影响。三、学科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学科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有关情况可登录相应报考院系网站查询查阅(见附表),了解考前备考应知事项,并根据相关学院通知按时参加模拟准备。四、入围考生应于考前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缴费系统缴交报考费。报考费每位考生170元(闽价函〔2018〕364号),缴费网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pay/login/院系院系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哲学系https://phi.xmu.edu.cn/韩老师2182794历史系https://history.xmu.edu.cn/范老师2182723化学化工学院https://chem.xmu.edu.cn/雷老师2188578生命科学学院https://life.xmu.edu.cn/何老师2185620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https://cpst.xmu.edu.cn/沈老师2180560数学科学学院http://math.xmu.edu.cn/郑老师2580609 附表: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标准 详情
2020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招生考试规则2021-01-20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相关网站,及时获取考试动态信息,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听从线上考场入场、离场、打开音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线上考场及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正式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二、考生应按考试要求提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含稳定网络环境、稳定电源、充足电量),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含备用软件),配合参加考前模拟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参加远程线上考试。未按要求办理执行,后果责任自负。三、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远程线上考试,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按照指令开启音频视频,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不得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耳饰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朵。四、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不准由他人替考,不准接受他人或社会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试期间视频背景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五、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视频范围或与他人对话;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得使用技术手段(如社交软件、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与外界联系;不得在考试设备上使用除规定软件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项。六、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录音、录屏、录像,不得将考试会议号泄露给他人,不得传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七、考生不遵守本考试规则,有违规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详情
强基计划解读 | 夯实基础学科培养,打造拔尖创新英才2021-01-20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夯实基础学科培养,打造拔尖创新英才厦门大学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发布了《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建校以来,厦门大学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以科研平台为依托、科研项目为引领,始终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国家输送了一批又批栋梁之才。报考强基计划的同学须对基础学科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具有追求卓越、志存高远的自我要求,并且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有志于在推动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引领人类文明进步方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厦门大学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主要招生对象包括两类考生:对于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对于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等奖,且高考成绩达当地本一线),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厦门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研究型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台。厦门大学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在“双一流”建设大学百强榜(2020)中,我校人才培养指标名列第11位;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百优榜(2018)排名第15;在全国学科竞赛排行榜(本科)(2018)排名第10;本科人才内部质量保障入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优秀案例。2019年,我校共有1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位列中国大陆高校第7位。其中化学进入全球1‰。在教育部公布的首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中,我校获批2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坚实的育人基础上,厦门大学将为强基计划学生开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体现在: 厦门大学为强基计划学生打造协同育人的导师制度。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专家学者主持计划实施,担任导师,为学生授课、指导科创项目、开设讲座等。学校建立由学术导师、科研导师、思政导师、朋辈导师等共同组成的学业辅导体系,负责开展专业教育、学业辅导、学涯规划、思政教育等,各有侧重、各施所长、相互补充、协同育人,共同助力学生发展。 厦门大学为强基计划学生营造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强交叉、重能力、高素质”的培养模式,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需求开设特色课程,并提升课程挑战度,实施小班化教学,促进专通结合、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层次、跨学校修读课程,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能力和志趣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以及学习进程,根据禀赋、志趣、能力、规划等自主选择成长路径。建立循序渐进的科研训练体系,推进优质科研教学资源向强基学生开放、重大科研项目吸纳学生参与。 厦门大学为强基计划学生构建本研衔接的知识体系。厦门大学为强基计划学生构建本研衔接的知识体系。全面梳理知识体系,进一步打通本研课程,有机衔接本研课程体系,支持学生提前修读研究生阶段课程,鼓励研究生导师提前介入拔尖学生培养。打造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实施灵活的课程替代、免修、免听、缓修、学分认定等制度,在境外交流、奖学金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先考虑,给强基计划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总规模为120人,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数学学科始设于1923年,厦门大学是国内较早创办数学学科的高校之一。经过近百年的建设与发展,数学学科已进入ESI全球前0.5%,为“双一流”建设提供了厚实的学科基础,为国家培养了以陈景润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数学人才。学科目前拥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2010年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2018年获批“国家天元数学东南中心”。2018年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并于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学“强基计划”旨在选拔对数学有浓厚兴趣,在数学方面有特殊才能,立志成为数学家的苗子,依托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国家天元数学东南中心,结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富有原创性、勇攀科学高峰的数学拔尖人才。在培养上,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大锅”+“小灶”培养模式,实施大师引领,名师授课,对基础课程实施小班教学,内容拓宽加深,增设前沿课程;实施个性化培养,为强基班配备班主任,为学生按1:1或1:2配备导师,进行全程指导,设立专项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参加科创竞赛活动;对优秀学生实施本-硕-博衔接培养,设置本研一体课程,继续攻读本院研究生可申请免修已学研究生课程,支持申请本院直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加强联合培养,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本科期间赴国内外交流学习,助力学生毕业后赴国内外名校深造。物理学科始创于1923年,是我国最早创立半导体学科的五校联盟之一,已获评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凝聚态物理国家重点学科、物理学国家特色专业、物理学省重点学科、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ESI学科排名稳居全球前1%,曾培养了谢希德、曾融生、许居衍、洪明辉等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国家栋梁和专家学者。物理学科坚持“宽口径、厚基础、跨学科、国际化、强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具有强烈使命感、科学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人文精神和国际化视野,从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前沿和基础创新性科学研究的科研型人才,和从事立足物理基础的能源、电子、化学、生物、材料、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研究与应用的复合型人才。物理学科强基计划构建多维度人才培养体系,实行三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创新性和国际化培养,旨在精准选才、精心育才,立足学生长远发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设立专项经费,推动学生参加课题研究、学业/学术竞赛、国际化交流项目等。内化学生自我激励,全面激发学生潜能。畅通学生培养通道,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荐优推优,支持申请本院直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灵活学生深造机制。推进科教协同育人,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进入国家产教融合平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平台参与创新实践,强化学科交叉培养。化学学科创立于1921年,刘树杞、余泽兰、纪育沣、傅鹰、卢嘉锡、钱人元、陈国珍、蔡启瑞等名家大师奠定了深厚的学科基础和办学传统。目前拥有8位院士、18位杰青、26位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众多高层次人才。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是厦门大学唯一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拥有首批“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首批“国家级化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及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化学学科以培养爱国自信、学养深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以院士、杰青、名校经历学者为核心建立育人导师组,指导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多元化课程及多层次科研学术活动;将通识与专业教育结合,强调化学作为“中心科学”与数学、物理、能源、材料、信息、生命等学科的关联;引入世界领先的“模块化”教学理念,注重学生数理基础,聚焦学科交叉前沿;定期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内外一流专家授课讲学;鼓励优秀学生提前攻读本研打通课程,支持申请本院直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通过导师组和专项基金,全力推荐优秀学生前往重要产教融合平台和国内外顶级科研院所交流学习、工作或深造。生物学科源于1922年建立的生物学系。2010年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2015年创办博伊特勒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17年生物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9年生物科学专业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学科目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科生物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基地”和“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等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生物医学学科群为优势带动其他学科全面发展。生物科学 “强基计划”面向生命科学前沿和人民健康战略需求,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生物科学拔尖创新人才。以博伊特勒书院为依托,汇聚国内外一流师资,营造世界一流学术环境和培养环境。实行多层次导师制、规范实效的班主任制,协同育人;遵循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教学方式,选送优秀本科生到世界顶尖实验室开展科研训练,全方位营造学术氛围,拓宽国际视野;优化培养方案,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和多维度考评体系,激发入选学生潜力,提升创新能力。始终践行“生科气魄、世界一流”的发展之路,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为科技进步、人类健康做出生科贡献。历史学科创立于1921年,具有长期的学术积累。中国经济史、中国古代史于1981年获批为国内首批博士学位点。专门史(经济史)于1988年入选国家重点学科。1994年,历史学专业获批建设“国家历史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并列为第三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历史学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梯队齐整,现已建成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拥有历史学学科门类齐备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了大量优秀的专业人才。“强基计划”实行分流培养模式,遴选推荐优秀学生到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国际化、提倡交叉研究”的新文科培养理念,聘请高水平师资开设学术前沿课程和双语专业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和“一对一”导师制,注重个性教学和科研引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历史学后备科研力量;为提升独立开展国际交流和科学研究的综合素养,设立奖学金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在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优胜成绩的学生,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国内外短期学术研修项目。“百年厦大,百年哲学”。厦门大学哲学专业成立于1922年,是我国最早的哲学学科之一,具备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哲学博士后流动站、福建省重点学科等资质。哲学专业“强基计划”贯彻“高端化、国际化、复合化”的学科理念,强化认识能力、思辨能力、洞察能力、论证能力的训练,培养能贯通形上形下,以道御学、御术、御器、御万殊的高素质人才。哲学系师资雄厚,多年来在“本科-硕士-博士”体系中培养出了一大批党政人才、商务精英与学界骄子。哲学学科“强基计划”实施“名师优生”导师组制,为每一位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遴选正高级品牌教授担任个人学术导师,进行全程个性化培养;依托哲学系朱子学、知识论、规范论和认知科学的研究优势,增大科研引领的力度;注重针对性培养,全力支持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内外一流合作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引入“能力模块”的教学理念,重视古典中文与现代英语的应用能力,兼顾政治、文学、历史等学科关联;推进校际合作,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师资开设学术前沿课程,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国际访学与交流;注重哲学实践能力培养,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自组团队进入哲学实验室从事独立学术研究或儿童哲学教学训练。详情
厦门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厦门大学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厦门大学(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漳州校区位于厦门湾南岸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距离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约15公里,距离国家行政中心布城约20公里。第三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从2016年开始招收中国学生,纳入中国统一高考并在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由厦门大学统一录取。马来西亚分校的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由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承担,具体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19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网址:http://my.xmu.edu.cn。第四条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厦门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第六条 厦门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了厦门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厦门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厦门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zs.x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条 厦门大学录取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外语类保送生考生,不占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安排,确定并公布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第十四条 厦门大学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大类平台课程,二、三年级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第十五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厦门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研究型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第十六条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厦门大学以政策创新改革人才培养体系,以校地共建打造联合培育平台,以兴趣激励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以资源投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了"四轮驱动"的厦大经验。第十七条 设立创新学分。厦门大学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自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计入培养方案总学分。学生参加科创项目、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和发明创造等可申请创新学分。学校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训练和学业竞赛“两平台”,实施科创竞赛“八化”(全员化、多样化、课程化、基地化、团队化、国际化、常态化、日常化)新模式,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科创项目和一项学业竞赛。第十八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从2010年起,厦门大学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20所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厦门大学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第十九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厦门大学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陆续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对其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经多年积累,厦门大学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第二十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计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校地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实践基地,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第二十一条 国际化教学试验班。厦门大学选择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商务、财政学、国际新闻等优势学科,开设国际化教学试验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验班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逐步采用双语或全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财政学国际化试验班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该班的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第二十二条 特色书院。2015年,学校成立以2011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布鲁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博伊特勒书院,探索本科生跨学科培养和管理模式的新尝试。书院每年面向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及公共卫生学院本科新生招生,实施“书院式”住宿安排、全方位导师配置和通识教育;每年从三、四年级选拔优秀学生学习高级课程,高级课程由布鲁斯?博伊特勒先生主持规划设计,邀请世界一流科学家全英文授课。2017年,学校批准成立香山书院,由环境与生态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的全体本科生组成。书院在原有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育人渠道,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才成长;以学术传承、科技创新、行为养成、品德教育为内涵,通过创新通识教育和第二课堂教育,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等,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书院实行统一住宿管理,宿舍园区内设有活动室、自习室等功能房,聘请导师、辅导员入住园区,与学生零距离面对面交流,营造一个特色的育人环境,是培养学生知行兼修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崭新平台。第二十三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厦门大学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厦门大学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厦门大学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第二十四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厦门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科研训练、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厦门大学要求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专业课程,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第二十五条 录取在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和国际学院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第五章 招生要求第二十七条 报考厦门大学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各专业均为英语教学,请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19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第二十八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的考生,有关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简章和相关通告执行。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厦门大学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厦门大学各招生大类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三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大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厦门大学在浙江、上海招生大类(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对于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大类(专业),考生选考科目中至少满足其中任何1门,方符合报考该招生大类(专业)。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三十二条 厦门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按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110%以内调档。浙江按各招生大类(专业)计划数100%调档,上海按各招生大类(专业)组计划数100%调档。第三十三条 厦门大学在各省份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浙江外),根据公布的招生大类(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招生大类(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十四条 厦门大学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第三十五条 厦门大学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厦门大学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注:在江苏的录取原则以第三十九条为准,在浙江、上海的录取原则以第四十条为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厦门大学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优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第三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厦门大学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三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获外语类保送、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资格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第三十八条 厦门大学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厦门大学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厦门大学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厦门大学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的出档线下80分。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厦门大学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考核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厦门大学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厦门大学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将退回生源地区。第三十九条 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A+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厦门大学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第四十条 投档到厦门大学的浙江省考生,体检及选考科目等符合录取要求将录取在投档的大类(专业)。投档到厦门大学的上海市考生,在投档的大类(专业)组内采用厦门大学确定的“专业级差”方式进行大类(专业)录取及调剂。第四十一条 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继续合作举办会计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其招生大类名称分别为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该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项目招生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该项目由厦门大学国际学院负责实施,由厦门大学国际学院和都柏林商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该项目毕业证书上注明“中外合作办学”。有关课程设置、师资组成、学位授予等事项详见《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9年招生简章》。厦门大学国际学院网址:http://liuxue.xmu.edu.cn/。第四十二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学习;按照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学院学习;所有录取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五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非医学类专业学习。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三条 学费标准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2. 航空航天学院按航空航天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仪器与电气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3.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4.软件学院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5.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每人每学年50000元,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币14-18万元;第四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2-6人/间。厦门大学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第四十五条 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xszz.xmu.edu.cn)“政策规定”栏目查询。第四十六条 国家奖、助政策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四十七条 厦门大学奖、助体系厦门大学设立了“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50余项校级奖学金和多项院(系)级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还建立起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形式在内的完整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第九章 就业情况第四十八条 厦门大学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专门的教育、指导和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开设就业指导、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等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咨询和指导活动。每年2400余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发布就业岗位需求18万余个。厦门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95.2%,其中,境内外深造率达46.2%,境内升学主要去向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出国(境)深造的毕业生中逾七成在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就读。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厦门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第五十条 厦门大学网址:www.xmu.edu.cn;厦门大学招生网:zs.xmu.edu.cn;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92-2180299。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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