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证遗失或损坏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个人书面申请书。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和区县老龄办加盖印章对申请事由予以确认
3、自行到厦门市老龄办办理
4、 办理完成由区县老龄办领取发给老年人
厦门市老年证可到个街道办或镇政府处提交申请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电话:0592-607818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老年证资料费:15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