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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xiamen institute of software technology 简称:“学院” 所在地:厦门 类型:工科类/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专科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9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第二条?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第三条? 办学地点:厦门市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普通高职学制三年。第七条? 招生专业:2010年我校开设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应用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技术等11个专业。第八条? 学校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紧贴地方经济发展设置专业,具有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和雄厚的教学实力,培养实用型应用性的各类技术人才。第九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第十条? 录取原则1.学校实行网络远程录取。2.学校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3.学校志愿投档执行福建省的招生录取政策,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科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4.对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可按福建省高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在考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加试要求。6.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1)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微电子技术等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2)电子商务、应用英语专业学费7500元/学年。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指缴费时学院未开学)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凡因违纪受到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予清退;代办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后退还;退费计算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算起。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接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十四条?毕业文凭: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 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第十五条?组织机构1.厦门软件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2.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学校党委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第十六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网址: www.xmstc.cn 电子信箱:zhaos@xmstc.cn咨询电话:0592-5531111、5591111 申诉电话:0592-6276789 传真:0592-6276777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13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59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学校网址:http://www.xm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现有6个院系,开设24个专科专业。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六条 2011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为1800名,其中非艺术类1570名,艺术类230名。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第七条 填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本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上以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非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控制在计划数120%以内。第十条 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第十一条 对于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文艺或其他方面具有该专业所需的突出专长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最低调档分数线,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章? 纪律检查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高招录取政策和纪律,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到“六公开”、“六不准”。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第六章? 收费及奖、贷、助学金制度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1)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2)微电子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3)电子商务、应用英语专业学费7500元/学年。2、住宿费1200元/生·年。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指缴费时学院未开学)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凡因违纪受到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予清退;代办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后退还;退费计算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算起。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一)奖学金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二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2500元的奖励获;达到所在省份本三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500元的奖励获。2、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12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4、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二)贷、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相关部门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4、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九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二十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592-5531111、5591111招生办传真:0592-6276777监审处电话:0592-6276789招生办网址:http://www.xmist.edu.cn 招生办邮箱:zhaos@xmist.edu.cnzhaos@xmstc.cn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厦门软件学院招生办公室二○一一年四月 详情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18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59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学校网址:www.xmist.edu.cn第二条 学校现有6个院系,开设24个专科专业。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六条 2011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为1800名,其中非艺术类1570名,艺术类230名。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第七条 填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本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上以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非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控制在计划数120%以内。第十条 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第十一条 对于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文艺或其他方面具有该专业所需的突出专长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最低调档分数线,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章? 纪律检查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高招录取政策和纪律,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到“六公开”、“六不准”。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第六章? 收费及奖、贷、助学金制度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1)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2)微电子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3)电子商务、应用英语专业学费7500元/学年。2、住宿费1200元/生·年。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指缴费时学院未开学)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凡因违纪受到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予清退;代办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后退还;退费计算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算起。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一)奖学金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二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2500元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三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500元的奖励。2、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12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4、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二)贷、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相关部门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4、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九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二十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592-5531111、5591111招生办传真:0592-6276777监审处电话:0592-6276789招生办网址:zs.xmist.edu.cn 招生办邮箱:zhaos@xmist.edu.cn??????????????? zhaos@xmstc.cn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厦门软件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 详情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24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59办学类型:厦门市政府决定由厦门理工学院主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5月起由民办非企业转为-----事业单位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学校网址:www.xmist.edu.cn第二条 学校现有6个院系,开设25个专科专业。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六条 2013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为1960名,其中非艺术类1769名,艺术类191名。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第七条 填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本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上以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非平行填报志愿省(市、自治区)原则控制在计划数120%以内。第十条 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第十一条 对于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和文艺或其他方面具有该专业所需的突出专长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最低调档分数线,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章 纪律检查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高招录取政策和纪律,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到“六公开”、“六不准”。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第六章 收费及奖、贷、助学金制度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1、学费(1)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移动通信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汽车电子技术、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音乐表演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2)微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3)电子商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英语专业学费7500元/学年。2、住宿费1200元/生·年。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指缴费时学院未开学)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凡因违纪受到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予清退;代办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后退还;退费计算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算起。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一)奖学金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二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2500元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三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500元的奖励。2、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12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4、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二)贷、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相关部门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4、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寒暑假在厦门勤工俭学获取学费。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九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二十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400-808-5022 、0592-5531111、5591111 \6276779\6276716\6276717\6276718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监审处电话:0592-6276789学 院 网 站:www.xmist.edu.cn招生办网址:zs.xmist.edu.cn招生办QQ:19921412招生办邮箱:zhaos@xmist.edu.cn zhaos@xmstc.cn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厦门软件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详情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2015-05-29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5年高等教育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二、学校简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2月起,由重点本科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入主办学;2013年4月起,学院由民办非企业转制为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厦门市集美文教区,校园占地面积800多亩。三、2015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编印的2015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2015年高考各类别各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6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递补录取,直至录满为止,各专业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3)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本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5) 录取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尽可能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加强沟通联系。经省考试院核准,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2015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xmist.edu.cn,招生免费咨询电话:400-808-5022、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779。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详情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章程2016-0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一、院校层次、性质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二、学校简介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民苏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2月起,由重点本科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入主办学;2013年4月起,学院由民办非企业转制为事业单位。三、2016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编印的2016年高等教育考试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录取规则:(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院2016年高考各类别各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规则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2、3、4、5、6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递补录取,直至录满为止,各专业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3)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本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4)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5)录取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尽可能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加强沟通联系。经省考试院核准,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2016年我校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开学时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六、学历文凭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xmist.edu.cn,招生免费咨询电话:400-808-5022、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779。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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